全篇清新隽永体系

文章来源:丹阳文学网  |  2020-03-15

摘要:全真七子的爱情故事,虽然有些戏说,可是,谁就规定,出家人不能动凡尘之心呢?只是,缔结了爱的契约后,有有几个人能够真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 他的名字叫屠龙,原本是诸天之一。

他生来就是高高在上的。日日夜夜,他在浩瀚无垠的天宇中,俯视着人间的一切,看着凡人们的生生死死。他是永恒的存在,他永远都不会老去,而凡人的生命,却是那样短暂,就如同三叶草上的朝露,就如同暴雨后的美人虹,就如同瞬间划破长空的闪电。

他就这样看着,看着,看着每一个凡人拚尽自己的一生,去追寻那些更为短暂的东西:名誉、地位、财富、权势……

他们刚追寻到想要的东西,就在转瞬之间又失去了它们,于是,他们又转而去追求别的东西,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着这样的争夺,周而复始,直到他们的生命划上句号。

就好像,就好像一首古诗说的那样:“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一开始,屠龙觉得这些凡人很可笑,真的很可笑,因为他们如此执着地追求着镜中花,水中月。

可是渐渐地,他开始觉得他们可怜,因为,刚刚到手的幸福,却又在眨眼间如金瓶落井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他觉得,在他们身上也有那么几分可敬。因为纵使已经伤痕累累,他们也从不言败。

到了最后,他觉得他们可羡而自己却反而是可悲的了,因为他们的生命虽然短暂,可他们的一生是有意义的。他们终其一生都在追寻自己的目标,所以他们短暂的人生往往放射出绚丽的光芒,就像焰火一般,辉煌灿烂。纵使只有短暂的一瞬,也足以造就他们无悔的一生。而自己呢,虽然拥有不死的青春,可是却一成不变地千年过着一天的日子,永远都是在空虚中等待,看着他人的精彩,而自己只是垂手独坐,消磨着时间。他没有理想,没有憧憬,没有向望,没有追求,有的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孤独守候。

为什么不让自己的生命过得更精彩一点呢?

欲望一旦产生,就会迅速膨胀,一直到无法收拾。

于是,他背叛了天庭,成为冥王的手下。而冥王,是黑暗的化身,是死亡的象征,是一切假恶丑的代名词,是世人惧怕又厌恶的对象。

为什么,天庭的一员,会堕落成为冥王的属下?

你问这是为什么?

因为,只有甘于寂寞的人,没有甘于寂寞的心。

就在那一天,他遇见了金花夫人。

传说阿鼻地狱里有一株仙树,会开出金色的花,当金花开的时候,地狱里囚禁的鬼魂就能得到宽恕。但是多少年过去了,金花树上都始终只有花苞,却看不到怒放。据说这株仙树是用恶泉水浇灌的,只有品德最为高尚的人站在树下,金花才能开放。多少得道的高人都曾经尝试,结果都失败了。那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子来到了树下,只是那轻轻巧巧地一站,满树的花骨朵都绽放了。

三界震惊了,天帝封这个没有名字的小女子为金花夫人。

第一次拥有自己名字的金花夫人在离开地狱后,见到的第一个人,居然就是屠龙。

屠龙只是好奇,消息灵通的他想看一看这个能让金花开放的女子,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

四目相对之时,两人都感到了一阵颤抖。等待了千年,似乎就是为了等待这样一个人的出现。

这样一个人,一个能够让你的心灵为之震颤的人。明明是刚刚才相遇,却仿佛已经彼此认识了千年。虽然他们两人都是得道千年的神仙,可仿佛,在这一瞬间,他们的生命才刚刚开始。

于是方才得到天帝敕封的金花夫人就背叛了天庭,跟着她的丈夫,堕入了无底的罪恶深渊。

他们遭到了天庭的围捕,为了保护丈夫,金花夫人倒在了屠龙的怀里。临死前,她瞪大双眼看着屠龙,一句话都没有说,就咽了气。她死了,可是她的双眼却还是睁着,仿佛想把屠龙的整个身影都装入自己的双眸中。可是她死了,死人是没有记忆的,她也许会彻底地把屠龙忘记了。

拥抱着金花逐渐变冷的身体,屠龙自言自语地说:“死后有没有记忆,我不知道,所以我不能保证我永远都会爱你。但是,我发誓,只要我屠龙还活着一天,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地狱里的金花树依然轻轻地摇曳着,竟没有凋谢,为什么,一个世间品德最高尚的人,居然和一个天庭的叛逆划上了等号。

早已忘却了凡俗悲喜的屠龙,默默地站在金花的尸体旁,他的指关节变成黑色,他的眼眶泛着红血。

神仙死后的世界,是怎样的世界,屠龙不知道,他只知道,那是一个没有水、没有火、没有光、没有热的国度。

金花夫人乖乖滴躺在她的脚边,再也没有了呼吸,她穿着黑色的葬服,只有裙角泛着红色。

他们俩,究竟是谁在等待谁啊?

等待了一万年,难道只是等来了一个错?

他们俩,究竟是谁在凝视谁啊?

彼此只对望了一秒钟,世间就留下了他们不朽的传说。

屠龙舞动青冥剑,它的剑锋向着东方,可是痛苦和悲伤却飘散在西风里。

屠龙挥动灭神斧,他的杀意布满在眼前,满心的寂寞却弥漫在身后边。

他想起金花曾为他挽起袖口,曾为他舞动裙摆,曾为他摊开卷轴,而如今,她却什么都做不了,哪怕动一下都不能了。

他想把她埋葬在荷花池内,让她耳畔时时有游鱼的细语;他想把她埋葬在金花树下,让她永远作着芬芳的美梦;他想把她埋葬在泰山之巅,让她听到风声呜咽过孤松的声音。不,这些都不是最完美的安息之地,最后,他把她烧成灰,投入了忘川,让她与落花一同漂去,漂到无人知道的地方。

屠龙泣下如雨,大开杀戒,一时间,三界内哀鸿遍野,鬼哭神号。

这一个人的皱眉,惹得天下苍生颤抖,万里长江为之倒流;这一个人的哭泣,引来三界神佛嘶吼,万千铠甲化成尘芥。到最后,天地间只剩下黑色的玄武岩,还有殷红的、被血染过的苍穹。

所有的神仙,都退缩了;所有的佛陀,都畏惧了。就在这时,挺身而出的,居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妖仙。

为了阻止屠龙那疯狂的杀戮,法力高强的妖仙黄钟决定和屠龙决战。

决战前夕,黄钟的好友郑云霞前来相送,他送啊送啊,一直把他送到冥河边上。来送行的人只有他一个,其他人都没有来,因为他们不想,不想亲眼看着自己的好友去赴死。

和屠龙决战,等于送死。

英雄的别离,有时竟比小儿女的分离更令人断肠,因为他们纵有满怀的别绪,却谁也不愿说出口来。

送别啊送别,送走了故人,就连自己的心也随之而去了,只剩下身犹在。这大概便是世人所谓的“心念去者千里烟波,而身所处唯杨柳岸晓风残月”。此时,无限的惆怅,一如水墨般在纸上悄然化开。

所有人都是这样,对于郑云霞,也如是。

黄钟道:“好了,别送了,再送,就送到冥界了。”

“真的不用帮忙吗?”郑云霞的眼里,分明噙着泪花。

“不用,我一个人已经足够了。”他的眼中,透出坚毅的目光。

是啊,既然是送死,又何必多去一个人呢,地府的饭菜,也不是特别好吃,更有甚者,还可能会魂飞魄散呢。

冥河的水,轻轻荡漾,两人按辔徐行在英雄饮马、壮士磨剑的河边,感受到的,是一样的惨烈。唉,如今的人,又有谁能捧起积攒至今的那一滩清冽的悲壮呢。

这场大战,异常惨烈。

屠龙法力无边,很快,黄钟就连招架都很困难了,就在这时,他趁屠龙没有防备,把自己的身体作为钟锤,用力向石钟山上撞去。这一撞的力量极其强大,撞得石钟山竟轰然响了起来。音波激荡开来,卷起万米的愤风惊浪。突然间,万籁俱寂,四周像死一般冷寂,没有丝毫的声响。“大音希声”,说的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怒涛平息后,黄钟躺在石钟山下,性命垂危,他因为贪胜,贸然使用音波功,在打退屠龙的同时,也使他自己受了严重的内伤。

自此以后,屠龙再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想要统治全世界了,而这一切,是黄钟用自己的命搏来的。

黄钟奄奄一息,郑云霞无意中发现了黄钟自撰的一张药方,有个好听的名儿,唤作“百花玉露丸”。这药是用一百种鲜花调配而成的,可是在调配的过程中会产生剧毒,需要一种神奇的药引来解毒,这种药引叫做十节菖蒲。

世人只知道九节菖蒲这个名目,它指的是石菖蒲的根茎,所谓九节,系描述根茎之环节紧密,《别录》云:一寸九节者良,与本品显着不同。

然而世人不知,这世上还有十节菖蒲。

在百花宫宫主郑百合的帮助下,这一百种药材很快就备齐了,可是十节菖蒲怎么办?来不及天涯海角去寻找了,花妖郑百合自己就是十节菖蒲的花妖,同时,她也是郑云霞的妹妹,黄钟的爱人。

郑百合知道,黄钟是故意把药方藏起来的,因为,要配药,就注定要牺牲郑百合的性命。她的爱人为了她,宁愿自己去死,好吧,那么,我也一样。

她狠一狠心,化出了自己的原型,一株十节菖蒲。

郑云霞亲自把十节菖蒲的花瓣儿,一瓣一瓣地摘落。每摘一瓣,妹妹的生命就消逝一层;每摘一瓣,就好像在郑云霞的心头扎了一刀。可是,他必须这么做,这是他妹妹最后的心愿,也是他能为妹妹做的最后的事情了。

昏迷的黄钟在朦胧中听见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来生再见。”

醒来后,他发现,自己永远失去了郑百合。因为,当花瓣离开花朵的时候,它就从此永远失去了自己的芳魂,哪怕还留有暗香残留,残留的也只是苍白的记忆而已。

黄钟默默对自己说:“百合,我一定会继续走下去,为你而活。”

黄钟一夜之间愁白了头,从此,被人尊称为黄钟公。

屠龙不知道自己是对还是错,明明自己已经是一个伤心人了,却还让这世间多了一个和自己一样伤心的人,可是他是不会退却的,他对天发誓,在不久的将来,他会卷土重来的,因为,金花不能白死,他要整个天下,为她殉葬。

“路无尽头,只是我已经走错。人不回首,是因为有些风沙哽住了眼眸。疼痛犹如醉酒,天涯从此寂寞,因为要松开你的手。远去的渡口,彼岸的灯火,人在河流只须漂泊。”浩瀚的天宇中,屠龙独自游走,他在心中唱着这首歌,可是嘴里却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因为,这首歌只为金花夫人而唱,这首歌,只有金花夫人有资格听。

虽说如此,可普天下所有的凡人啊,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空旷辽阔的原野上,如果你把耳朵紧贴地面,也许就能听见屠龙的歌声,虽然你可能并不明白他唱的究竟是什么。

凡人把这样的歌声叫做天籁。

这个故事太简单了,简单得一句话就能说完,可是,凡间又哪里有更多的深邃和复杂呢。一段撼人魂魄的生死恋情,真正讲述起来,往往只能是轻描淡写,就好像冰山之所以是冰山,是因为它有八分之七在水面之下。

在绝大多数时候,隐居是走投无路者的必然归宿,黄钟公的法力大不如前了,所以,他只能开始了自己蛰居终南山的生活。

漫长的隐居生活是多么枯燥无味啊,闲来无事的时候,他开始一边修炼,一边研读《道藏经》。

宋真宗在位的时候,有一个叫张君房的,他在朝廷中曾任尚书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的官职,这个官职,名称很长,可是地位却很低微。在整修《道藏》的过程中,他发现《道藏》所收之书过于庞杂,这对于研究道家经典多有不便。于是,决定取《道藏》之精华另成一书,经过十余年的精心选编,完成了题为《云笈七签》的书,并于宋仁宗即位后敬献朝廷。而黄钟公则将《云笈七签》进行了总结,同时在其中加入了许多自己对修道和医术的感悟,写就了《云笈七签总纲》上下两册,他知道,这本精妙绝伦的书是不能落在心术不正的人手中的,于是,就将其藏在了好友郑云霞的洞府,云霞藏书洞。

金世宗大定元年,黄钟公听说有个叫王重阳的在终南县南时村建活死人墓,居住其中修道,便想去看看。

其实,他只是想随意消遣一下,排解一下自己郁闷的心情,顺便会会人间的道友,可是,当他来到活死人墓的时候,他的眼睛突然一亮,他看见了谁,他看见了郑百合,准确地说,是看见了一个长得像极了郑百合的人,那个女子叫簪花三娘子。

簪花三娘子隔着古墓的石板,对王重阳道:“相公,你真的这么绝情吗?连再看我一眼都不行吗?”

王重阳隔着古墓叹了口气,道:“娘子,你走吧。”

“往日的恩情,你都不记得了吗?”

“想我王某饱读诗书、武功绝伦、心怀大志,自思应该报效朝廷。十六岁时,家园落入金人之手,但我并没放弃对功名的追求,我准备参加咸阳府举行的科举考试,却因为得罪主考官未能如愿。后参加武举考试,虽然及第,可是只是被任命为咸阳附近一个贫穷小镇甘河镇的酒监,而且长期得不到升迁。我一怒之下,辞去酒税小吏的职位,来到终南山隐居。在终南山的日子里,我终日沉沦于狂饮烂醉的自暴自弃之中。我也曾一度想皈依佛教,可佛教教义所倡导的出家避世主张却并不能同我的抱负相契合。直到那年,我在甘河镇遇仙,得内丹口诀,秘语五篇。我为了悟道,就在这里挖了一个墓穴,命名为‘活死人墓’,墓前立了一块‘王疯子之灵位’的牌位,正所谓‘达摩面壁九年清,释迦坐雪六年精’。娘子,你可知道我在这活死人墓四个角上各种了一株海棠,是什么意思吗,吾将来使四海教风为一家耳。你可知道在此墓中修炼的好处吗?凡是修行人,修大行时,不能为外事所扰,要排除一切动念,如活死人一般,方可修成正果,‘一阳初动本无心,有心拨动指南针,得个牛眠藏气穴,活墓莲开七朵金。’故此我掘土穴为墓,欲居三载以养胎乳神,为的就是,修大行时只知有定心,不致有动念,活活的似一个死人。只有如此,大行始得,不如是,则始终到不了仙佛地位啊。”

共 15420 字 4 页 转到页 【编者按】屠龙他生来就是高高在上的。日日夜夜,他在浩瀚无垠的天宇中,俯视着人间的一切,看着凡人们的生生死死。他是永恒的存在,他永远都不会老去,而凡人的生命,却是那样短暂,就如同三叶草上的朝露,就如同暴雨后的美人虹,就如同瞬间划破长空的闪电。本来他有些可怜这些凡夫俗子,可细想却又别有滋味,为什么不让自己的生命过得更精彩一点呢?欲望一旦产生,就会迅速膨胀,一直到无法收拾。接着他就背叛了天庭,成为冥王手下。而冥王,是黑暗的化身,是死亡的象征……而他与金花夫人的相遇令他振动,金花夫人的死,让他有了强烈的对爱的渴望。她对天发誓,在不久的将来,他会卷土重来的,因为,金花不能白死,他要整个天下,为她殉葬……作者文笔是流畅、故事情节的连贯、布局的完整、人物形象的刻画鲜明,武侠小说的写作是作者内心世界对客观世界的感知,虽然虚构是小说创作的必要,但不可因虚构而随意,武侠小说中常会涉及到一些历史背景,对于历史事件的处理实际是作者历史观、价值观的体现,小说中会体现出作者自身的素养,素养的高低决定小说的优劣,而这部小说证明了作者的侠客梦。本人以为,此文堪称经典之作。问好作者,推荐阅读。编辑:锦妤【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205142 】儿童一直咳痰流鼻涕如何判断急性肝炎藤黄健骨丸治颈椎病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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