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突然打来手机体系
文章来源:丹阳文学网 | 2020-03-19
摘要:翻过刮风丫口,我便把马队伍远远地撂在屁股后面。 三月天,阳光灿烂,五尺宽的古道两旁,古树参天,枝滕缠绕,你依我靠,把大太阳光筛成斑斑点点,像闪亮的金片,在我的六匹马背上跳跃,有些刺眼。 (一)
翻过刮风丫口,我便把马队伍远远地撂在屁股后面。
三月天,阳光灿烂,五尺宽的古道两旁,古树参天,枝滕缠绕,你依我靠,把大太阳光筛成斑斑点点,像闪亮的金片,在我的六匹马背上跳跃,有些刺眼。
这是一段平坦的青石板路,深陷的马蹄印记下了我们这些赶马人艰辛而又漫长的里程。
在这条道上赶马做买卖,挣钱买田、养家糊口究竟多少代,就连我娘也记不清了。从我跟我爹干这一行当开始,扒扒指头算算也25个年头,腊水田买了一摆又一摆,我都能说出这道上哪儿有坡,哪儿有坎,哪儿贼多,哪儿瘟疫弥漫,哪儿能过夜,哪儿不能久留。
爹已作古,娘和媳妇希望我停下来,生一堆娃儿,好好过日子。可我停不下来。每年雨季结束,如果我不收拾马鞍子,招集赶马人,筹备茶、盐等货物,准备上路,我就浑身不自在,夜夜睡不着,我明白,自己的命运会像爹一样,直到走不动了,就倒在古道上,埋在古道旁。
此时,六匹马也象我一样,心花怒放,率开前蹄后腿往前跃。挂在马背两边滚圆的两驮普洱茶和磨黑盐因为马步子加快而大幅度地上下起伏,像小兰颤巍巍的胸脯。马蹄准确地踏在石板上的马蹄窝里,发出“蹄踏、蹄踏”的声音,清脆、润耳。
这马蹄印极像小兰两个深陷的嘴窝。
咋会什么都像小兰呢?我自嘲。
说明自己不老呗。40岁还不老?我又自嘲。
40岁的男人是真正的猛虎呢。我再自嘲。
一乐,右手 胸膛,来回地搓揉,脏垢成条滚下。
小兰要嫌我汗臭了。我笑了笑,身子腾地燥热起来,撩开嗓子大吼道:
黄鳝翻身肚皮黄
泥鳅见了心喜欢
虽然不是一夫妻
同滚一个烂泥塘
小兰大名叫马润兰,男人张大宝(赶马人叫他张大炮)和她同村,两个人一起光着屁股长大,不到16岁,就像两块糯米巴巴,粘在一起撕不开了。
啊兰,大宝这样呼他的婆娘。
啊宝,小兰这样唤他的男人。
谁人听了,在讥笑他们太嗲粘的同时,还会生出几分妒忌。
我多次审问小兰,是不是她还是鲜花嫩芽时就被张大炮奸了?要不,小兰这样似水似仙的女人,咋会死心塌地抱着这棵又黑,又粗的格皮树?还粘呼得象穿一条裤子?
小兰坚决否认,还打我,甚至一晚上不理我。
马润兰是唯一一个跟丈夫在这条道上赶马做买卖的女人。说是受不了一月二月的分离,就两口子一起出门赶马。
赶马绝对是件苦差事,就连男人也会被累垮,被突发事件吓哭,要很长时间才能适应这种生活。小兰当然也吃不消。一路上是呜咽声伴随着马蹄声,听了让人心疼。张大炮就把这个累赘婆娘抱起来,放在马背上,走不长的一段,心疼马太受累,只好自己背着婆娘走,大炮宽大的赤脚板,山一样落在赶马路上。赶马人就幸灾乐祸:
“大宝,是背杆大炮轻松?还是背肉弹弹轻松?”
大炮或者开两句玩笑:“小子,还是收好你的抢,别患了红眼病,伸出头来,你就不好走路咯”。
多数时候,张大炮是笑而不答,一脸的幸福和满足样。
其实赶马人常暗地里怨自己为什么没有这种福气,讨个小兰这样的婆娘,漂亮、能干,能跟男人共吃苦。
在驿站过夜,几个大公汉子就集在一个窝棚里,肚皮贴肚皮,肩膀埃着肩膀睡到天亮。只有小兰两口子,自己准备着铺盖,不论到那,一铺开,就是一个温暖的家,彼此温暖着对方疲惫的心和发软的脚杆。
小兰完完全全成了一个赶马人:出发前细心地准备好路上所需要的药品、针线、油灯和锅、碗、飘、盆、铺盖。抵达露宿点,男人们摊成一堆泥,小兰勤脚快手地找柴烧火,她先烧一锅水,让男人们解渴,在男人聊天的过程中,麻利地做好晚餐。
小兰的能干还表现在许多细小的环节上:从家里揣上几盒万斤油、十滴水、头痛粉什么的,到缅甸街头摆开来,就成了铺店,吸引很多客人。她带回来的,除了棉花等物品之外,还有做工精细的梳子、香粉、傣族服装、布匹之类的女人用的东西。
我是这个马队中最关注小兰,最关心他们两口子的人,当然是我这个马锅头的责任,也是我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
我爹就是这支赶马队的马锅头,他倒下了,这个大旗就交给了我。大伙都说,我像我爹,胆大,心细,公正,稳重,能吃苦,办法多。
(二)
赶到青岗驿站时,太阳刚好斜挂在屋子对面的树枝上,黄灿灿的,象一个大南瓜。
听到马蹄声,小兰就从屋里跑出来。“昨天就该到的,咋过了?”小兰的目光里盛满了关切和担忧。
我的眼和小兰的眼相撞的刹那,心一紧缩,幸福瞬间弥漫了我的心田。
我只是静静地,温柔地盯着眼前这个女人,什么也不想说。
离开她快两个月了,这个女人一直象这样站在我的梦里,亲切得伸手就能拥抱到她。
在我40岁的生命历程上,除我娘外,小兰是最关心我,最让我魂牵梦绕的女人。
“饭早熟了,是你爱吃的蚕豆闷饭,昨天就闷了一回。”小兰说着,接过我背在背后的笋叶帽、蓑衣、葫芦壶和赶马鞭子,叫岩坎把马跺子卸下来,牵马进圈,喂水、喂料、解马掌。
岩坎是我从缅甸带过来的,是个在街上流浪的孤儿,16岁,说傣族话,也会说汉话,勤快,懂事,带来跟小兰做做伴,帮小兰招呼过往的马帮,他俩可以相互做伴、照应。
麻油灯下,小兰高束着发髻,瓜子形状的脸盘干干净净,一双丹凤眼扑朔迷离,不停地起来给我添饭、加酒,圆形的衣领开得低,露出雪白的、很深的 。
小兰为我烧好了水,干净、有股清香味的手绢挡在大木桶上。
我尽情地享受着这种温馨,享受着小兰无处不流露出来的疼爱,思忖着如何说服小兰,说服她她离开这儿,和我长相撕守。
“回去吧?大宝都已经死了8年了,他肯定不想看到你这样生活一辈子。”
“哥,我已经习惯了,就这样吧?”小兰递过温情脉脉的目光。
“我想名正言顺地照顾你,我想天天见到你。”
“哥,别说了,山花姐咋办?她够可怜的了。”
“你在找理由搪塞我!”我装出生气的样子。
“哥,我的心和你一样,但我们不能只顾自己呀。”
“你还是忘不了大炮。”我赌气地翻过身,不理小兰。
“哥,你和啊宝对我来说,就像是两条衣服,一件是红色的,一件是蓝色的,两件衣服我都喜欢,两件衣服不能相互替换、取代。”
“我老了,不可能一直在这条路上走,说不定,哪天我就倒下了,死了。我想把你安排顺,这是我的心意,也是对大宝的交待。”这是我的真心话。
“哥,阿宝已经朝我的前头去了,你不能再走在我的前头,你一定要长命百岁,我要朝你的前死的。”
“赶马人哪个说得清楚,哪天遇上大贼头,一刀下来,喀嚓,头就落地了。”我故意比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你瞎说!”小兰用脸的堵住我的嘴。
我把小兰抱紧,轻轻地咬着她的耳朵……。
世事难料,小兰真的朝我前走了。
后来,我无数次回想起这天晚上的对话,坚信,就是因为那次谈话被阎王爷偷听到了,才遂了小兰的心愿,首先把她先带走了。
(三)
等赶马队伍赶到青岗驿站的时,我被惊醒,听到王忠山问岩坎:“老唐三(我叫唐加顺)到多久了?”
“太阳没落山就到了。”岩坎回答。
“这只老猴子。”王忠山嘀咕一声。
我悄声笑了,估计到半夜时辰
岩坎忙着热饭、铡马草、喂马草,解马掌。赶马人洗洗脚,相继睡了。
我的父母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姐姐和我,这是很不正常的,其他哪一对夫妻都是生七八个十个。按我娘的话说,是我爹一年有三季在外面,她没有怀孩子的机会。
我是我们唐家最小的,也是唯一一个儿子。从小就在父母和姐姐的呵护下长大,17岁时,在我对感情之事还懵懵懂懂时,父母做主,让我跟一个远房亲戚的女儿成了亲。
这个女人叫山花。
我父母看中的是山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细皮嫩肉。我娘去过她们家几次,也才见过山花一次。
我娘对我说:“三,山花好瞧着呢,人又乖巧,手脚麻利,你配她一点也不吃亏。”“我们家不缺粮少银,把她讨过来,只管养着,每年生一个娃娃。”娘在我面前设计着我和我们家的未来。
一直到轿子抬进家,我才看到要跟我生活一辈子的女人—-山花。
她的确生得好:皮肤像没有见过太阳光的小婴儿,嘴唇小巧得象樱桃,鲜红鲜红的,腰身很细。我担心,她闻得惯我赶马人身上的臭汗味吗?她娇小的身子承载得住我的赶马人的重量吗?她能为我们唐家生一堆娃娃吗?
不出半个月,山花就露馅了。
她害了严重的老母猪疯病(癫痉病),不出十天半月就发一次,一发病,就突然昏倒在地,口吐白沫,嘴唇乌紫,须赶紧把她弄到平坦的地方,不停地掐人中,不久,她自己会慢慢苏醒过来。
我娘大呼上当,去跟亲家讲理,却是生米做成了熟饭。
山花自小就有这个毛病,所以,大人不敢让她出门,怕被外人知道,影响她找婆家,养成她足不出户的习惯。在家里跟父母煮饭,料理家务,到还还落得一个好名声。
“亲家,你们家又不缺钱,这个病是可以治的。再说,我们家山花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只要发病时照顾她一下,不要扑着嘴、堵着气就行了。”我岳母这样跟我娘说。
“三,东西买错了,还有下一次机会,婆娘讨错了就亏一辈子,是娘压的头,是娘的错。”娘摸着我凌乱的头发哭着说。
十七岁的我,不懂婆娘讨错了亏一辈子的含义。
爹和娘竭尽全力,拿出多年的积蓄为山花治病。今天爹带着她跑东边,明天娘领她跑南边。看了多少医生也说不清楚。
山花很配合,夜夜煨药喝,象个罪人,低着头忙里忙外,轻声下气地和我爹娘说话,在我面前也三哥、三哥地叫得甜。
山花的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发病的频率越来越高,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是发展到醒过来后就神志不清,有时干脆把衣服裤子全部脱光,赤身裸体地在人群中崩来晃去,原来红里透白的脸庞变成发酵的霉豆腐。
我们一家绝望了,麻木了。
日子就这样在聚少离多的境况中滑过。
(四)
天麻麻亮,赶马人就相互吆喝着起床了。这是赶马人的习惯:不管头一天睡得多早或者多晚,天一亮,就整装出发。
小兰轻轻地从我的怀里溜出来,麻利地梳洗完毕,和岩坎忙开了:
给赶马人做早饭、喂马料、备马鞍子、上马驮,穿马掌,再把我们的随行物一一放上马驮。
我还在屋子里磨蹭。
“老唐三,走啦!”接二连三有人在屋外崔促。
小兰跑进屋里来:“哥,走啦,他们等着你呢。”
“小兰,过来。”我伸手一把把下兰搂住,搂等她喘不过气来,痛得轻轻地求饶:
“哥,放了我,放了我,疼死了。”小兰小声嘻笑。
“我和你分不开了。”我告诉她。
她捏了一把我的鼻子。“认得!”
“想要点什么?我带回来给你。”我说。
“把你自己安全带回来给我就行,”小兰说,把手伸进我的头发里,温柔地梳呀梳。
这个世界,就因为有了小兰这样的女人,才会变得如此的灿烂;因为有了像小兰这样的女人,男人才会像飘泊在大海上的船,不知疲倦地劳碌、奔波,心却是甜蜜的。
从小兰的驿站到缅甸,只有两天的路程。
这久,边界的生意不好,赶马人连愿多走一天,把货送到缅甸布郎街去买。到那,20块大洋买的盐和茶,能卖50到60块,翻三倍左右。但那里人员混乱:偷盗的、卖大烟的、还有瘟疫传染得厉害,所以,很多马帮都不敢冒险出去。
我们决定把这批货送到布郎街,茶是上等的、盐也是刚出锅的大锅盐,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我40岁了,40岁的男人就像挂在枝头的红柿果,风一吹,就会掉下来。我想给小兰多苦几文钱,让这个苦命的女人在没有我的时候也能顺利地生活。
“三,爹老了,人到码头车到站,爹想休息了。”
爹50岁的时候决定把赶马的鞭子交给我。那年我19岁。
“爹,我不敢自己赶马。”我一口回绝。
“刀不快,慢慢磨,人不会世上学,你是爹唯一的儿子,就要像爹一样成为女人的靠山,成为家庭的仓库和银票。”爹说。在我的一再纠缠下,爹答应再带我走一次,从此把赶马养家糊口的大事完全转交给我,等我老了,再交给我的儿子。
就是这最后一次出征,要了爹爹的命,这个被世人称为“大豹子胆”,在茶马大道上闯荡了 0多年的人,在最后一次出征的路途上,在与强盗搏斗的过程中,结束了他的一生。
我不想象爹那样突然死去,我想尽快结束这种没有安全的生活,想要和小兰认认真真地过上几年。我想好了,就把山花当自己的妹妹待:依然给她治病,依然让她住在家里,给她养老送终,我要和小兰做名副其实的夫妻,生一堆小赶马人,让唐家的人一直在这古道上威风下去。
共 11169 字 页 转到页 【编者按】一曲荡气回肠的爱情悲歌,一首茶马古道的哀婉之诗。《古道》这篇小说不长,不足12000字,而在短短的篇幅里,作者却展现出了“我”——唐加顺半生赶马的生活,以及唐加顺身边的赶马人的生活:艰辛、痛苦,而又不绝望。故事,一波三折,读来让人感叹、嘘唏,映像式地展现出了古代普洱人民的生活片段,呈现出来的是普洱府人民的勤劳、朴实、善良与拼搏。【天赐普洱:戒愚斋主人】【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50107001 】
1 楼 文友: 2015-01-06 18:57:25 小说的一个主题之一,就是反映爱情的真与美。譬如:
在小兰面前,我从不敢有什么邪念。虽然每一次来回都住在青岗驿站,我都要跟她单独讲许多话,为她做很多事,甚至和她睡在一张床上,但小兰的裤头勒得紧紧的,根本打不开,我也不想强行打开。其实,我也清楚地看到小兰对我的依赖和期盼,有时,我们俩彼此用火辣辣的眼神盯着对方,彼此享受着来自内心的洪水奔流的折磨,都没有跨过这道坎。
这个场景,是在小兰的丈夫为了救被毒蛇咬伤吸蛇毒而死之后,她和一直爱着她的 我 唐加顺终于睡在了一起。因为他们互相倾爱,所以也不顾及旁人的闲言闲语。而旁人也没有什么闲言闲语。因为小兰丧父,无儿无女;因为唐加顺的妻子是疯子,无后;因为他们彼此相爱,郎才女貌很般配。更重要的是,身边的这些茶乡人民淳朴豁达,思想开明,善解人意。而正是如此,小兰的勒紧裤头,唐加顺的不越雷池,更显现出二人的纯真,对爱的坚守和包容。要知道,小兰这个美貌的小寡妇,在她漫长的婚姻生活中,从来没有享受过一次真正的 ,因为他的丈夫在小时候为了救她,被狗咬坏了生殖器。为此,小兰在其公婆的逼迫之下,不得不在十五岁的时候,嫁给了他的丈夫张大炮。
他因为无法发泄,内心又闷得慌,就经常在夜里掐我,咬我,像揉面团团一样揉我。还不停地诅咒我,说是我害了他,是我让他做不成男人的,他也不让我做女人。等他的火泻了,他就跪在我的面前,求我原谅他,抓起我的手打他的脸。哥我的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呀。我白天笑,夜哭。白天我像个人,像一个女人,晚上我就是鬼,是一个和男鬼打交道的女鬼。
可见,张大炮是爱她的,一直都是,从小时候的假装拉屎被狗咬坏生殖器,到婚后处处提防她出轨带着她这个唯一的女赶马人赶马,直到为了救她而被蛇毒毒死。都说无性的婚姻是不幸的,但小兰得到了一个一生深爱她的男人的全部的爱。张大炮死后,唐加顺终于把小兰抱到了床上。
我抱起这个女人,像抱一只溺水的小鸡,不,抱一尊神圣的塑像。
我和小兰同床共枕了许多个夜晚,但我们都从未动过彼此的下身,她说,命中注定,她的身子是大宝的,尽管大宝没有这个能力。她能给我的只是一腔热情和像山箐水一样永远长流、不会间段的牵挂的爱心。
唐加顺则是被包办婚姻所害的一个悲剧人物。他的妻子很美,端庄贤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这一形象却是因为老母猪疯病而不得已伪装的,为的是能够嫁出去。嫁到唐家,他们也没有好好过上几天幸福的婚姻生活。
正因为这超越了性的爱,超越了情感的理性,小兰和唐加顺的贞,才显得真而美。
小兰,这次回去后,我跟我娘商量商量,也跟山花说一下,下次来,我就要把你带回去,我们在家里堂堂正正地一起生活。我果断地说。
当唐加顺表白之后,他们有了夫妻之实。而喜剧到此,陡然转为悲剧。正是这一次的 ,将小兰送上了黄泉路 她被唐加顺传染了疟疾。
我重重叠叠地交待小兰,叫她收拾好行礼,把青岗驿站交给岩坎,我回去把家里安排好,不出10天,我就来接她。
小兰泪眼婆娑地点头称是。
走出了大约半公里,小兰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大老远地唤:哥 哥 ,早点来接我呀!早点来呀!
我的心被甜蜜填满了。
这是小兰留在我记忆中最后的、最深刻的画面:挥着手,急急地跑向我,鲜艳的筒裙被风吹起,大声地叫着:
哥 哥 早点来接我呀!这个情节,成为我后来生活下去的力量和支柱。
这个诗意的离别场景,竟是二人刚刚开始的甜蜜爱情最后的诀别。一个十天的承诺,竟然成为一年的空等待。十天,何尝不是小兰生命中最漫长的甜蜜和最煎熬的苦痛,何尝不是她活下去的力量和支柱。
岩坎告诉我,我跟小兰做夫妻的那天晚上,我给了小兰两件礼物:给了她(当然也给了我)一个儿子,同时,也把我从缅甸带回来的疟疾传给了她。
是爱情的力量支撑着我的小兰,她凭着从大宝的父亲哪儿学来的支离破碎的医术,支撑了10个月,替我生下唐晚(我给他取的名字)后,死了。
小兰必定是在痛苦之中死去的。当甜蜜的等待最后成为杳无音讯的折磨,当疟疾之苦每分每秒吞噬着她的生命,而她始终没有放弃生命,因为孩子,他们爱情的结晶,在她的肚子里一天天长成力量无穷的希望。
这寥寥数笔勾勒出来的最后的一年的时间里所呈现出来的苦难生活,卷裹着多少甜蜜幸福的希望啊。这些,都是真爱的体现。当然,这部小说集里,类似的描写不止一处。留待读者细细品味吧。 摘下一段风雨,织成一道彩虹;采下一段时光,煮成一碗茶汤。一生品普洱,一生写普洱。
2 楼 文友: 2015-01-06 18:59:55 难说,早就有猫在瞄着这条鱼了,迟早要被叼走。大宝说,还意味深长地重重割了我一眼,整得我心慌慌的,好像真的做了亏心事。
把唐加顺比作猫,把小兰比作鱼,张大炮犀利地看出了唐加顺对小兰的觊觎之心,一个 割 字,把男人捍卫自己爱情和婚姻的霸气、仇恨写的淋漓尽致。 摘下一段风雨,织成一道彩虹;采下一段时光,煮成一碗茶汤。一生品普洱,一生写普洱。
楼 文友: 2015-01-06 19:00:44 这一刻,我们一起见证了普通马夫在生与死的面前的决策,这个五大三粗,不善言词赶马汉子,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妻子,把死神紧紧地捏在自己的手里。(《古道》)
一个 捏 字,写出了张大炮为了爱情愿意牺牲一切的视死如归的勇敢。
摘下一段风雨,织成一道彩虹;采下一段时光,煮成一碗茶汤。一生品普洱,一生写普洱。
4 楼 文友: 2015-01-06 19:01:06 太阳出来时,昏迷了一夜的小兰逐渐苏醒过来了,而张大炮却像一棵被蚂蚁吃空了心的芭蕉树,赢了,软了,倒下了!(《古道》)
这是一种诗情画意的死亡描写。把张大炮比作芭蕉树这种普洱地界最常见的果树,写出了丈夫爱护妻子,夫妻之间互敬互爱本就是寻常之事,同时让人不禁想起当地极为流行的一首歌《婚誓》, 阿哥阿妹的情意深,好像那芭蕉一条根,阿根好比芭蕉叶,阿妹就是那芭蕉心 救下的小兰,就是这棵芭蕉树的心,小兰一辈子不会忘记这个为她献出一生的人,而他最最终失去了心爱的人。这也是一种悲壮的死。小兰没有再嫁,却把自己的身体和心,都交给了那个爱着她、她深爱的男人。 摘下一段风雨,织成一道彩虹;采下一段时光,煮成一碗茶汤。一生品普洱,一生写普洱。
5 楼 文友: 2015-01-06 19:0 : 这马蹄印极像小兰两个深陷的嘴窝。
咋会什么都像小兰呢?我自嘲。(《古道》)
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摘下一段风雨,织成一道彩虹;采下一段时光,煮成一碗茶汤。一生品普洱,一生写普洱。
6 楼 文友: 2015-05-18 09:04: 5 替我生下唐晚(我给他取的名字)后,死了。我抱着唐家的小赶马人,来到小兰的坟前,眼泪像瀑布一样奔流不息。但我不敢去触摸脸上的热泪,也不敢去触摸埋在地下的这段真情。欣赏佳作。问好学习!
7 楼 文友: 2016-08-10 20:06: 5 阅美文大饱眼福,赏美文见其文就见其人。向相隔万水千山的作者问好,宏声拜读了老师佳作。感谢大型文学网站使我们相识,祝福老师万事如意,美文飘香粉丝万万千。握手。镇江癫痫病医院哪家好运动后出现心脏早搏怎么回事活血化瘀的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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