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董事长受贿余万获刑年计划
文章来源:丹阳文学网 | 2022-02-19
民营企业董事长受贿10余万获刑5年
争取海外发展的机会和可能性 现年50岁的李某,原是淮安某民营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身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他却利用自己的身份,大肆收受他人所送的129000元人民币、1000欧元、1000美元和一块手表。今年7月8日,他因非国家工作人员被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后李某不服并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昨天下午从该市中院得悉,经裁定保持原判。目前终审裁定文书已递交李某。
据悉,李某本来所在的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2004年9月14日,在产权交易中心的鉴证下,该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后经股东会选举,李某于当年9月18日被选举为董事长。自从他当上董事长后,为得到其在承建工程、协调工程矛盾、安排子女工作、职务调剂等方面的关照,他的下属大肆向其行贿,而他本人也是来者不拒,对下属送给他的钱物一概照单全收。
从他担负董事长到案发不到两年的时间,共收受他人129000元人民币、1000欧元、1000美元和一块手表的贿赂。有一次,他利用自己是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安排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钵池山山体等工程给集团的项目经理张某承建,并集中团体的人、财、物确保钵池山工程保质、保量、提前完工。张某不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还因此得到集团高额奖金。为了感谢董事长的照顾,张某分三次送给他两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利用担负企业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鉴于李某在案发前主动退出大部分赃款,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的判决。
声明:本媒体部份图片、文章来源于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删除。
十堰治疗白癜风的医院新标门窗
新标门窗怎么代理